各地高考成绩陆续公布。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告称,考生如果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成绩。
总体看来,各省教育考试院接受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主要为(1)核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是否一致;(2)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3)非选择题每题是否经过两评或两评以上,给分是否在规定差值阈限内,是否存在漏评,以及总分、统分有无误差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以上内容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在公证机构的见证下,对提出复核申请考生答卷的以上内容进行复核,不对考生查卷。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于复查范围。
也就是说,复核高考成绩,并不会重新对试卷进行评分,而只会看准考证信息是否登录有误,试卷扫描是否有误,统分是否正确等。有一些考生和家长对此不理解,要是评卷本身有误怎么办?为何不重新阅卷?还有的甚至呼吁,要向考生和家长公布阅卷标准,向考生开放试卷,等等。复核高考试卷,之所以不会重新阅卷,也不向考生和家长开放试卷,这是由阅卷的保密规定决定的,也是维护阅卷公平、招考秩序的需要。
众所周知,高考等重要国家考试,甚至一些基本的招录考试,都是要密封考生的信息的,不准考生在试卷的任何位置留特殊的标记。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阅卷者知道考生的信息,影响阅卷的公平公正。因此,如果在复核高考成绩时,进行重新阅卷,就破坏了保密原则,一些有权有势者就完全可以利用重新阅卷规则,把考生的卷面分数评高。那些以为重新阅卷可以让阅卷更公平者,可能并不了解阅卷的保密规定。
再者,高考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非选择题),由于客观题有标准答案,因此评分没有争议,而主观题,虽然也有评分标准,但是,阅卷老师的评分尺度并不同,像同一篇作文,一名阅卷老师的评分比较高,另一名阅卷老师的评分却可能比较低。对此,高考阅卷已经考虑到这一问题,要求主观题(非选择题)要由两名阅卷者评分,且两人的评分要在规定分差内,如果超过规定分差,则要再由一名阅卷者评分。也就是说,对主观题的评分,是有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复核主要看是否按规定评分,如果把试卷开放给考生和家长甚至公众,那评分争议将没完没了,复核不知道到何时才结束。
因此,复核不重新阅卷是正确的选择。阅卷是很专业的事务,提高阅卷质量,减少阅卷失误,主要在于提高阅卷人员的素质、责任心,完善阅卷流程。多年前,我国高考阅卷曾曝出组织在校大学生阅卷,以及评阅语文作文卷只用17秒的消息,引发社会舆论对阅卷质量的质疑,近年来,各地高考阅卷,都加强了组织力度,比如针对主观题(非选择题)建立两评或者三评制度,就力图提高阅卷质量,对每一个学生负责。
但是,还有一些舆论从信息公开角度,要求公开阅卷标准,让学生复查本人试卷,其理由是,“如果没有猫腻,为何不敢公开?”这是偏离专业精神的不合理要求。但这种不合理要求往往会得到不少网友的呼应。这需要做出专业的回应。事实上,近年来,我国社会存在社会舆论对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指手画脚的现象,背后的原因是专业事务的管理和评价还缺乏公信力。为此,一方面,需要以专业精神,做好专业事务,对于考试评价来说,要推进考试社会化改革,另一方面,媒体在分析这类事务时要倡导专业理性,不能盲目迎合舆论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