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坚持。”新《方案》还明确,普通高中总分,给中学师生吃了个定心丸。
昨日,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坚持有利于推进新课程改革,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和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的总体原则,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结合湖南基础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实际,审慎操作,平稳过渡,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
从2007年起,湖南省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实施新课程改革,2010年高考将是全省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改革后的首次高考。《方案》指出,高考中语、数、外、文综(历史、地理、政治)、理综(物理、化学、生物)各科的考试内容,为湖南省教育厅印发的《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通知》规定的必修内容,和《湖南省新课程模块选修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规定的选修内容。考试内容力求体现普通高中新课程理念和学科课程标准的整体要求,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课程目标,体现高等学校选拔人才的要求,重点考查学生适应终身学习和时代发展需要所必须具备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方案》初步建立了国家统一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新的选拔评价制度,将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考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电子档案(非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电子档案按原办法执行)。该制度改变过去把高考成绩作为高校录取唯一依据的评价模式,符合新课程改革的要求,有利于高校对考生进行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考虑到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尚处于起步阶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刚刚建立,因此,《方案》明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暂不计入高考总分,目前只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评价结果提供给高校,作为高校录取时的参考,未作量化要求和硬性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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