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偶然遭遇校园暴力、侵财犯罪等行为时,中小学生应当及时报警,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应当制度化地长期“报告警察”。报警是义务,但向警察打小报告,则在义务之外。这说法有一定道理,但是要等到校园暴力、侵财犯罪等行为发生才报警,已经不“及时”了。发展“治安小信息员”的目的,就是要将校园暴力等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具体操作中,要明确“治安小信息员”不是警察招用的线人,否则就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任何个人或组织都无权招用未成年人从事有危险性的工作”相冲突。
学校每个班上有2至3名“治安小信息员”,将形成一支强大的反校园暴力队伍,在力量对比面前,“潜伏”的只是校园暴力,不是“治安小信息员”。要相信邪不压正,越是害怕校园暴力,校园暴力越是猖狂。“治安小信息员”的做法是小公民自治的有益尝试,有利于培育勇于担当、不怕孤立的健康人格力量。在校园里,人人都有可能成为暴力的受害者,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多一些治安监督的眼睛,让暴力无处遁形。
担当“治安小信息员”是正义道德锻炼
网友“洛安居”:这是一种小学生正确的自觉的正义道德锻炼活动。小学生可以依据他所接受的教育所形成的道德评价法则,对周围的人和事作出独立的思考和评价,并且把自己的道德评价结果反馈给上一层级的认知分析能力者——老师。这是小学生自觉进行道德锻炼的主要渠道,应该予以鼓励、推动。老师会根据具体情形给出恰当的指导和辅助,比如说了解更详尽的信息,提供合情合理的群体沟通和人际交往的方法,只要渠道畅通,沟通充分就会形成良性互动,这样反复强化,逐步提升。这就是培养新一代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过程。
反方观点
安插“校园卧底”实不可取
高瑾 律师
昆明警方拟在中小学各个班级发展“治安小信息员”,预防和打击校园暴力,此举实在不可取。中小学生有向学校或公安机关报告其他同学不良行为的权利,在法制社会里,对于法律赋予的权利可以放弃,但被指定为“治安小信息员”后,报告不良行为就转化为义务,成为这些“治安小信息员”必须履行的责任。中小学生“被潜伏”,承担起与其身心发展不适应的职责,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立法精神相悖。《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公文的形式要求每个班级发展“治安小信息员”,显然违背了上述法律规定。
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实际上与学校形成了委托关系,也就是实现了监护权的转移,学校理所当然应该对孩子的校园安全履行监护之责。如果学生主动向老师报告校园暴力,无可厚非,但是学校没有理由让稚气未脱的孩子担任“线人”,承担“告密”风险。而应该在严格校园管理上下工夫,聘请保安参与校园治安管理,或者由老师组成巡逻队,轮流值班,及时发现、制止校园暴力苗头。必要时向警方求助。
反“校园暴力”需要阳光
市民李彦:校园暴力严重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我们应当重视并尽力根治校园暴力,但解决这一问题绝不能依靠未成年人的告密,而应来自教育部门及公安部门归责于己的敬业与努力。昆明市预防和打击校园暴力的决心和初衷没有错,只是“治安小信息员”的措施不妥,应当予以纠正,建议不妨给这些“潜伏”者正名,让其从“地下”走到“地上”,让其在灿烂的阳光下担当“治安小使者”,让他们用行动来宣传法律知识,普及反“校园暴力”倡议、开展普法活动等等,反“校园暴力”也需要阳光。
新闻背景
2009年11月23日,昆明市官渡区云秀书院官渡一中11名初中男生,因“看不惯初二年级女生徐某平常在学校内的行为”在课间约徐某到校外河埂上,对其实施长时间殴打,并用手机对施暴过程进行了录像。随后,这段长达9分46秒、充满暴力的视频,在该校男生的手机里互传。视频被一学生家长偶然发现后,相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随后,昆明市官渡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施晓玲、区教育局长王永泉、官渡一中校长魏泽明等系列责任人被问责。
近日,昆明市教育局、公安局联合下发了《预防和打击校园暴力的通知》,提出要求:今后,凡是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等八类学生将被送交工读学校进行为期10至15天的法制教育;同时,还要求学校各班主任要在班上发展2至3名“治安小信息员”,收集校园暴力和侵财犯罪、手机网络淫秽传播、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学校周边不良青少年活动情况以及学生急需学校、公安机关援助等信息,全面掌握校园动态,而学校要将班主任收集的情况、信息上报教育部门;“不良青少年”将被送入工读学校接受法制教育。
对于昆明加强预防和打击校园暴力的做法,很多市民和老师都持肯定的态度,但也在法律界引起了质疑。
用温情和阳光化解校园暴力
面对校园暴力,我们是否真的束手无策了呢?显然不是。我们应该看到,校园暴力虽然来势汹汹,其实是虚弱不堪的,只要正义的力量强大一些,它就会“缴械投降”。
关于预防校园暴力,我认为家庭教育应该成为对孩子的一道极为重要的防线。校园暴力行为,往往跟施暴者童年的创伤有关系,比如说从小没有安全感,或者父母的教育缺失、扭曲都有可能,包括父母的离异。这种扭曲的生活导致了扭曲的人格、扭曲的行为。面对这种状况,我想,最最需要的是家庭的温暖,社会的关爱,唯有此,“暴力心理”的坚冰才能消融。还有一种情况,许多家庭在孩子遭受欺负、侮辱的困境时,并没有给孩子以理解和帮助,更没有教给他们正确的自我保护的方法。一味的指责或是不以为然,都可能使孩子受到伤害并不再愿意向他们诉说,只能自己默默承受。久而久之,一些孩子会产生“以暴制暴”的心理,这对他们的成长非常不利。这就需要引导每个学生在心里筑造和平的长城。
我们应该注意到,每一起校园暴力的发生其实都不是突发事件,他所折射出来的是实施者与受害者的心理问题。一个人格健全的人,几乎不会实施校园暴力,一个心理健康的人,也几乎不会成为校园暴力的受害者。所以,对青少年的心理关注,我认为,在某种意义上重于一切。只有当家长、学校、有关专家,乃至我们全社会,都来引导青少年建立正确的思想取向、道德取向、价值取向和行为取向时,我们的青少年才能拥有一片和谐的天空,而我们整个社会,也会因此而有一个更美丽的明天!
主持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