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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中考高水平运动员3月资格认定

2014-07-25 11:43 来源:易信使 收藏 举报

本报讯(燕赵都市报记者马利)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教育局获悉,2010年石家庄市中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将于3月下旬进行。资格认定通过的运动员(凭合格证),将在中考录取时享受照顾加分或特招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方可报名

参加资格认定的运动员必须是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的比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近三年在省级体育竞赛中获个人前六名、团体项目前四名的主力队员;近三年在市级体育竞赛中获个人前五名、团体项目五队以上(含五队)前三名、四队前两名、三队以下第一名的主力运动员;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

■加分、特招不得兼报

运动员只能在加分和特招中选择一类申报,二者不得兼报。加分项目包括: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游泳、健美操、射击。特招项目包括: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健美操、射击。

资格认定测试项目每人限申报一项。评分时,田径、游泳项目:以现场成绩为准,其他项目将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进行评定。

■须按要求现场摄像

所有运动员持有效申报表、运动员注册卡,按相关要求于3月14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到石家庄市第24中学现场摄像。

■未认定者不得补考

市教育局有关人士表示,对因临时伤、病或其他任何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认定的运动员,将与中考文化考试同等对待,不予补考。参加资格认定的运动员一旦被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加分及特招资格并通报学校。

资格认定测试结束后,各学校要将由市教育局下发的准备通过加分和特招运动员名单在学校公示。资格认定通过的运动员(凭合格证),将在中考录取时享受照顾加分或特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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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特招生不允许收费

本报讯(记者马利)2010年石家庄市中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通过的运动员,在中考录取时可享受照顾加分或特招优惠政策。体育特招生文化课应达到相关要求的50%可报考;计评项目成绩75分以上为加分合格。

石家庄市教育局发布了2010年初中升高中体育特招、加分录取办法。按规定,持有市教育局下发的准备通过体育特招合格证的运动员才能报考2010年中考体育类。体育特招人数的确定按招生计划的3倍出档,文化课成绩达到特招学校分数的50%有条件报考,录取原则按资格认定成绩从高到低分择优录取。

体育特招生是计划内指标,不允许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