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毕业季到来。对于即将离开校园的大学生来说,租房成了除找工作之外最重要的事情。随着需求量的增加,一时间合租房的价格也水涨船高。有些学生认为租房就只是看看自己喜不喜欢这房子,谈好价格签个约就好了。然而,因为租赁市场的火爆,带来转租等骗局不断出现,不少毕业生因此“中招”。
据悉,自2010年以来,住房租金一直保持持续上涨的趋势,已经连续42个月上涨,其中,2013年上半年,住房租金同比涨幅一直保持在3%以上。7月9日,国家统计局公布6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显示,6月,居住价格同比上涨3.1%,其中住房租金价格上涨4.1%。有关租赁市场的调控已经启动,日前,住建部、工商总局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10类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包括分割出租,吃房租差价、办理假的购房资格等违法违规情况等。四川、海南、广西已经掀起了省内规范违规中介的风暴。
骗局一:
“寻合租”骗取租金押金
经常租房的人们可能会发现,寻找合租容易碰到一个现象,不论是网络上发的帖子、报纸上刊登的信息,还是个别中介公司所提供的租赁房源,承租人最终成交签署合同时都已经很难与原房屋业主打交道了,越来越多的“二房东”替代了“原房主”的位置。
统计显示,出租房纠纷案中,绝大部分都是“二房东”转租引起。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房屋出租人为房东,承租人为房客。房客将房屋以高于原租金的租金转租他人,称为“二房东”。而“二房东”的行为历来为法律所禁止。以赚差价的方式,进行房屋租赁大多数都为“二房东”。
小林大学毕业后,在广州找到了一份工作,于是他决定先解决住房的问题。一天,他在某网站论坛上看到了一条寻合租的帖子,市区两室一厅的其中一室出租,价格是800元,他觉得很划算。与发帖人联系上之后,小林去看了房子,比较满意,“因为是网上找的,想省一点中介费,就这么私下说定了”,按照“押一付一”的办法,小林付了1个月的租金和押金,一共1600元,对方也写了一张所谓的收条。然而,住了没几天,小林的“房东”就搬走了,又搬进来一个合租者小张。当小林联络到“房东”的时候,对方说,有个好朋友找他一起合租,他搬走了,他原先的房子转租给小张了,此后对方就再也不接电话了。小林觉得有点不对,果然,没几天,有个自称房东的人过来告诉小林,这套房子他以2000元的月租出租,这个月就已经到期了,他要收回。小林和小张这才知道,两人分别被“二房东”骗了1600元。
骗局二:
“分割出租”赚差价
有不少当“二房东”的人,自己并无租房需求,他们的目标往往是租下一整套房子,再通过“分割出租”的方式赚钱。对了租房者而言,这一类“二房东”的危险性稍微小一点,毕竟对方只是以赚钱为目的,不过,一旦在租房中出现其他纠纷,“二房东”很少露面;而且,选择租住这种“分割出租”的房子,租房者无法自行挑选合租伙伴,存在一定的风险性。
小余日前租下了天河区某小区一套房子中的一间,租金是每月1300元,“当时房东跟我说,这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是他自己的,另外一间堆放杂物,平时锁起来不用”,小余觉得自己相当于花了1300元租到了一室一厅的房子,还挺不错。搬进来1个多月,小余发现,那间所谓“堆放杂物”的房间竟然也租出去了,他询问“房东”为何租出去,“房东”说,“生活压力大啊,这间房子也不能闲着了,租出去也能收点租金”,当小余表示对方不告知自己就另外找了个租客有些不满时,“房东”就很不客气地说:“不想租那你就搬咯,这价格想租的大有人在”,“房东”还以此前两人“协议”中未规定不能出租另一间房为由,称小余属于无正当理由退租,一旦退租不会归还押金。小余想了想,一时间也找不到其他房子立刻搬走,也心疼自己的押金,就继续住了下来。如此过了半年,真正的房东上门了。小余这才知道,之前的“房东”也只是租客,以2000元的月租租下了这套房子2年,再分割出租,每间房每月收1300元,转手一道就是600元的差价。
骗局三:
各种借口扣押金
租房交押金是很普遍的事情,但是在某些情况,押金会无缘无故的被扣。据了解,房屋押金有押一付一到押一付三不等。除了提前退房、押金被扣的情况,在租住期满退租时出现押金扣留的现象也有很多。例如:房东会以收取清洁费扣除部分押金,或者是无中生有的收取玷污墙面损坏物品等费用。相对于长期租户,短期租户所付押金要少一些。由于金额较少,许多受害者都会自认倒霉。
不少社会经验不足的毕业生们在租房的时候都会漏查验水电费,因此在住进后不久,就收到了水电费的催款单。业内人士提醒,租房时一定要经过正式的物业交验过程后再签合同,并将屋内所有物品详细列一个明细,注明屋内设施是否有破损;房子是否拖欠水、气、电、电话等相关费用等。然后,将该清单作为合同附件收好,这样就可能省去在租住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种种意外情况。在租房的时候注意租房合同要细,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
专家答问
如何应对二房东?
如果看中一套心水出租房,明知对方是个“二房东”,承租者应当如何应对将租房风险降到最低?业内人士“支招”如下:
第一,对于合租型“二房东”,租客与“二房东”碰面时,要察言观色,通过言语间的交流,了解其性格、爱好等方面是否与自己相似,是不是最佳的合租伙伴,也好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租房者可以要求查看“二房东”与原房主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因为,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否则,就会对租房者产生较大风险。并且租房者一定要复印“二房东”与原房主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就好像二房东一定要复印原房主的房产证一样,属于房屋租赁合同的一部分。
第三,“二房东”如果将租赁屋转租,必须要经过原房主的同意或承诺,否则是无效的。如果是部分转租,则要看原房主和“二房东”的租约,是否有限制不允许转租,如果没有限制,那么,租房者便可与“二房东”签约。
第四,租房者与“二房东”私下签署协议时,一定要将合同条款细节写清楚。如:房屋租赁期限是半年或一年;付款方式是押一付二还是押一付三等;对于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上网费用等如何分摊;将这些条款详细写清楚之后作为合同附件收好,日后一旦发生纠纷时也能免去些许风险。同时,承租过程中注意保留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防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第五,应该检查“二房东”手里的房产证复印件以及“二房东”与房主之间的合同,要是和房主本人签的,要防止二房东和原房主的合同是伪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