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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升初择校费平均8.7万 以钱择校滋生腐败

2011-08-28 07:21 来源:易信使 收藏 举报

一个北京的小学生升入初中,可以采取的方式有多少?

当研究人员把调查得来的数据汇总,最后得出的数字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北京各区县“小升初”渠道多达10多种,2010年北京市8个城区“小升初”入学方式竟高达15种。

“混乱!复杂!吃惊!”是日本名古屋大学在读博士生刘靖参与《北京市“小升初”择校热的治理:路在何方?》研究课题后的感受。

这个专门研究北京“小升初”的课题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主持,一些中小学校长、教师、学生家长、教育行政领导、媒体记者也参与其中。通过深度访谈、调查研究、理论研讨,以及网上线下的问卷调查,最终形成了完备的报告。今天,研究院对外公布了研究结果。

所有看到这一结果的人,有一个共同的感受:触目惊心。

北京“小升初”日益偏离《义务教育法》

刘靖是北京人,本科毕业后到日本读书。从读硕士起,他就开始关注中国的基础教育问题。今年年初得知21世纪教育研究院进行“小升初”专项研究后,他主动要求参与,并特意回国几个月。

在最后形成的研究报告中,刘靖承担的是第一部分:北京市“小升初”政策的演变。

刘靖找到了北京市教育部门从1993年后几乎所有关于“小升初”的文件、通知。他发现,从1993年北京市首次提出改进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办法,取消区县统一组织的小学毕业考试后,“小升初”的各项政策和具体落实情况在日益偏离《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逐渐模糊,几乎到了被抛弃的边缘。

刘靖把北京“小升初”政策演变归纳为4个阶段:一是从1993~1997年,这一阶段最大特点是取消统一的小学毕业考试,强调各种竞赛成绩与升学脱钩,最终实现免试就近入学的目标。同时,放开择校的口子,但严格控制择校的比例。

第二阶段是从1998~2002年。1998年的北京“小升初”政策中第一次出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的规定。但此时,民办学校以及民办公助学校的招生入学方式开始挑战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出现了公办初中招收“择校生”、高额收取“择校费”、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尤其是一些所谓名校)合作招生等现象。此举既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众的选择性需求,同时极大地释放、刺激了家长的择校需求。大规模的择校竞争由此开始加剧。

2003~2007年,北京“小升初”政策变化进入螺旋式循环阶段。2003年,北京市“小升初”政策首次提出坚持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方向,进一步缩小区域和校际差距。在随后的几年中,“小升初”逐渐形成包括划片就近入学、回户口所在地入学、进入寄宿校(班)、特色实验学校(班)入学、进入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和民办学校、特长生入学、特殊教育入学、企事业子弟学校入学、共建生入学以及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等十余种方式。其中,特长生的比例逐年提高。

从2008年开始,由于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把制订“小升初”政策的权力下放到各区县,不公平得到进一步延展。

北京市教委出台的“小升初”政策中,只有就近入学和特长生两种基本方式,但各个城区出台了多种入学方式。隐性和变相的考试已经压倒了免试入学,包括特长生、条子生、共建生在内的入学方式,以权择校、以钱择校、以优择校,俨然成为北京“小升初”的正式制度。

“我是1994年‘小升初’,正好赶上升学制度改革,除了保送生和特长生,基本上大家都被派到对口的中学。和现在的‘百家争鸣’的择校方法比起来,真是不可同日而语。现在中小学生面对的压力比我小时候大不知多少倍。”在整个课题研究中,刘靖始终心存忧虑:“择校问题太复杂了,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不仅包括教育本身,还和权力、金钱、关系、利益等等问题相关,对社会公平也是一个极大的挑衅,亟待解决。”

“占坑班”是“头号天敌”花费可达10万元

在五花八门的“小升初”渠道中,最主要的有“占坑班” 、“点招”、推优、特长、电脑派位、共建、“条子生”。在调查中,接受访谈的90%以上的家长认为“占坑班”是北京市“小升初”的“头号天敌”。

所谓“占坑班”,是指公办名校自办或与社会机构合办、面向小学生的学科培训机构,可从中选拔优秀学生升入本校初中。

“占坑班”起源于1998年。实行“电脑派位”后,一些家长不愿意孩子进入薄弱校就读,而名校为争优秀生源也不愿意接收电脑派位生,于是以“奥数”为主的培训学校开始替名校选拔学生。目前,几乎各个名校都有自己对口的培训学校,只有进入该校就读,才有可能将来被“点招”进入名校。

北京的许多小学生从小学三年级起就经考试进入培训学校,之后不断考试、筛选、排位,只有在六年级时排名最前的一部分学生才能进入名校。为了不被淘汰,小学生往往需要参加多个培训班。

“占坑班”已经形成庞大市场,但“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很多家长花费高昂费用,牺牲了大量时间却未能“购买”到名校的录取通知书。这些“占坑班”被家长们分成“金坑”、“银坑”、“土坑”和“粪坑”等不同类型。“占坑班”的课程也远远超纲,奥数是所有“占坑班”教学的重点,此外是英语。

“占坑班”费用高昂。调查结果显示,90%以上的“占坑班”一年费用在8000元以上,多数占坑的学生都会选择2~3个“坑”。而“占坑班”费用仅是“小升初”花费中较小的一部分。

为了保证在“占坑班”顺利晋级,这些学生还要上高思、学而思、巨人等民办培训机构的课程。从一个小学三年级学生进入坑班算起,至六年级面临“小升初”,一些家长4年的实际花费可达10万元甚至十几万元。

在“小升初”几种主要升学渠道中,推优又叫做推荐派位,是各区县确认的重要入学方式。实施这一政策的目的,是为品学兼优学生提供进入优质中学的机会。

近年来,北京各区县不断扩大推优的比例,如东城区推优比例由2010年的15%上升为2011年的20%,西城区为30%,海淀区为13%。有校长反映,由于推优的可操作性太强,助长了给老师送礼、在学生中拉选票等不正之风,扭曲了老师与家长的关系。据知情人透露,东城、西城、海淀区的推优名额中,约30%是被“占坑”点招等择校形式提前占据的。

特长生是北京“小升初”市/区两级教育部门所规定的最“名正言顺”的择校渠道,这一政策掀起了家长为孩子升学而“造就”特长的风气。

为了获得特长升学所需要的证书,许多学生从三四岁就开始进行训练,不断参加各种比赛。以西城区某名牌中学为例,这所学校只招20名特长生,但报名参加测试的人数高达数百人,极低的录取率杀伤了学生的自信心和对艺术、体育本身的兴趣。家长付出的则是大量时间和大笔金钱。在艺术特长生测试之前,许多家长要给孩子找专业教师单独辅导,一节钢琴课、声乐课少则五六百元,多则上千元。

北京特殊社会结构造就“共建”

“共建”是具有北京特色的“小升初”政策,国家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与名校通过“合作共建”,满足本部门职工子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实际操作中,共建单位有时利用公共资源给名校额外支持,有的是职工自付费用,以“共建”名义统一交给学校。

由于“共建”的隐秘性很强,信息完全不透明。例如海淀区、西城区、东城区和朝阳区在“小升初”规定中均明确有“共建生”政策,但是招生比例从未对外公布过。

据研究人员走访和调查,以北京西城区某名校为例,这所学校2011年共招10个班,每班40人共计400人,其中招收共建生70人,占录取学生比例的17%。今年这所中学的共建单位共有400多名小学生参加测试,一部分是通过考试择优录取。

北京“小升初”中还有一类“条子生”,也就是后门生,是指一些家长通过特殊社会关系,使自己的孩子获得名校的入学机会。“条子生”是“小升初”过程中最为不公平的入学方式,赤裸裸地侵犯了教育公平。

“条子生”大部分是由市、区领导直接安排的,各区每年都会在几所“重点学校” 给“条子生”预留名额。据对部分中学校长和家长的调查,名校的“条子生”一般占当年招生人数的8%~10%。

在升学季节,名校校长总能收到众多条子而难以处置。据透露,某所名校每年会设立一个临时机构,叫“条子办”。 一般来说,每年春节前后就开始招 “条子生”的工作,学校会采用各种灵活手段招收这些特殊学生。如果学生本身有推优、特长生测试资格,那么就可占用这个名额;如果学生本身不具有这些资格,则占用共建名额。

之所以会出现“共建”、“条子生”这类具有北京特色的升学渠道,研究报告分析称,北京有比其他城市更特殊的社会结构,以公务员、企业家、高级专业人员、新富人群等为主的优势社会阶层对获取优质教育资源具有强烈的动机,倾向于运用特权、寻租等超常规的方式享受优质教育机会,因而出现了“共建”这样以权择校的正式制度,是外地所没有的。

本报北京8月28日电

北京“小升初”择校费平均8.7万元

本报北京8月28日电(记者李新玲 樊未晨)在北京,孩子“小升初”择校,家长得准备多少钱?一项调查显示,8.7万元是个平均数。

为获取公众对当前“小升初”状况的感受与评价,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与新浪教育频道近期联合发起关于“小升初”状况的网络民意调查。共有35个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的99个城区的网友参与调查,参与者以中小学生家长为主。

调查显示,全国各地的“小升初”情况普遍不容乐观。88.6%的受访者认为本市“小升初”问题严重、非常严重,持这一观点的北京受访网友比例更是高达97.9%。

参与调查的网友认为,“小升初”择校准备阶段家长开支大和孩子课外学业负担重的问题非常突出。调查涉及的35个城市中,家长在孩子“小升初”择校准备阶段的花费平均为4.4万元,而北京地区的家长高达8.7万元,接近调查均值的两倍。

“小升初”选拔的混乱难免给孩子造成不利影响。受访网友认为,最突出的影响是“强化了社会不公平感受”(47.5%),其次是“造成学生课业负担过重”(32.2%),另外,“滋生厌学情绪”(12.7%)和“损害健康”(7.6%)也是不利影响的表现。

择校难,择校费高昂为何挡不住家长义无反顾的脚步?“优质学校教师水平高,教育质量好”(54.3%),“优质学校学风好,避免孩子学坏”(31.4%)被认为是最重要的两个原因。此外,还有近一成家长坚持“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9.7%)。

面对“小升初”引发的激烈择校竞争、高额助学费等问题,参与调查的网友将原因归结到多个方面,其中接近八成的网友视“学校之间差距过大,教育资源严重失衡”为主要原因之一,约五成的网友认为是因为“主管部门未能依法治理”、“家长望子成龙,追逐名校”,约四成的网友认为“高考和就业竞争过于激烈”、“优势阶层谋取特权”是主因,只有不足两成的网友认为,“培训机构为营利而推动择校培训”,“政府教育经费不足”是造成这一系列问题的主要推手。

以钱择校滋生教育腐败

研究人员发现,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问题,目前在我国各大城市虽具有共性,但情况仍有很大差别。21世纪教育研究院近几年每年对我国35个主要城市公众教育满意度进行调查。从2010年的结果来看,关于中小学择校热的状况,公众认为“非常严重”、“比较严重”超过八成的城市,包括西安、武汉、沈阳、北京、南京、郑州、南昌、石家庄、银川、太原等。关于“小升初”教育机会平等状况的评价,北京市列倒数第二,在直辖市中,不仅远远低于上海,也低于天津和重庆。

从政策梳理可以看出,北京市一些早在1995年、1998年就被废止的中学入学方式和入学标准重新抬头,成为正式政策,如保送、推荐生政策变身为“推优”。

同时,通过电脑派位就近入学的比例越来越少,各种形式的“小升初”方式不同程度地成为权贵子弟的专用通道,上名校越来越成为家长金钱和权力的竞争,甚至一些学校明确提出“考家长”的要求。

公开的以钱权择校不仅违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而且助长学校热衷创收、唯利是图的行为。择校费、共建费管理存在较大漏洞,有些学校在将共建单位和学生数量报送区教委时,采取高收低报的方式,截留费用,单独设账,用于学校的额外开支,使得名校的教育腐败案件频发。

据西城检察院2011年6月公布的调研报告显示,教育系统的职务犯罪近几年呈上升趋势,多表现为中小学校长利用负责招生的权力,私自招收编外学生,侵吞单位账外款。据海淀检察院统计,从2006~2010年10月底,共受理涉及中小学在职人员的举报线索32件32人,其中涉及违法违纪的线索17 件,涉及职务犯罪线索15件。后者包括贪污线索7件,索贿、受贿线索4件,挪用公款线索2件,其他职务犯罪线索2件。据了解,举报线索主要发生在招生等领域,且被举报人多为“一把手”,校长、书记有11人,约占35%。

“六管齐下”治理北京“小升初”

对于北京市“小升初”表现出来的种种怪象,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教授关注已久。之所以今年确定这个研究项目,是因为他发现“小升初”录取时间越来越早,2011年的“小升初”录取工作竟然从2010年10月就开始了!家长越来越焦虑,小学生越来越累,课外培训机构越来越火——当他所带领的团队,历时几个月时间,拿出厚厚的研究报告时,杨东平并不觉得轻松。

为此,21世纪教育研究院在调研、公众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规范办学行为;调整‘小升初’政策;缩小学校差距;改革办学体制;社会监督;教育问责”、“六管齐下”治理“小升初”乱象的思路。

第一,规范办学行为,维护义务教育的基本秩序。建议实行“阳光政策”,各区县和重点学校公布所收择校费的数额、择校生的比例、收费标准、使用办法等。

第二,调整和改革“小升初”政策。在调查中,研究人员发现公众对恢复“小升初”统一考试的呼声很高,认为考试是最为公平、廉价并简便易行的手段。然而这显然违背《义务教育法》关于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杨东平认为缩小学校差距才是改变“小升初”乱象的治本之道。杨东平还提出了具体的办法。比如规定公办学校各类“择校生”的比例不得高于20%,并逐年降低,到2015年基本取消“择校生”。为此,需要通过重新划片,扩大就近入学的“片内生”比例,使城区内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的比例不低于80%,不达标者取消示范校资格乃至办学资格。

另外,取消“共建生”和“条子生”。在这一点上,研究报告中建议首先公开政府机关与名校“共建”的状况。逐年减少推优入学、特长生的比例,争取到2015年完全取消推优和特长生。

第三,取消变相的重点学校制度,切实缩小学校差距。改革中考制度,实行示范性高中名额下放;实施校长、教师流动制度,学校合理布局均衡配置资源。

第四,改革办学体制,促进学校的多样化和特色发展。

第五,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有效地治理“小升初”择校热,需要建立在市场条件下政府、社会组织、市场、公民个人参与的新的教育公共治理机制。公开讨论制定实施细则和评价标准;实行教育信息公开;开展教育均衡、教育公平监测。

第六,建立教育问责制。对国家、北京市已经颁布的保障义务教育秩序的各项禁令,做到令行禁止。对人为制造学校差距,用升学率评价和考核学校、纵容和默许重点学校变相收取择校费等公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教委领导和政府责任,对实行选拔性考试的学校立即“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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