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晚,民革长沙开福区主委黄嘉杰发帖建议,每年拆迁引发的矛盾占民事纠纷矛盾的40%以上。如此多的纠纷,仍阻止不了拆迁的迅猛之势,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如果一种利害关系,可以使我们如此无视维稳成本,那么这一利害关系对于国家来说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他认为,在大学设置拆迁专业,可以正确指导拆迁,减少和避免拆迁矛盾,建立和谐社会,还可以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建议部分大学设置拆迁专业。
黄专家的这一“伟大构想”一旦变成现实,估计“拆迁专业”将在各大高校遍地开花,学生报考的火爆程度也将毫不逊色于公务员报考。
大学设置“拆迁专业”究竟有没有必要?
基于我国拆迁市场的火爆,可以预见,黄专家的这一“伟大构想”一旦变成现实,估计“拆迁专业”将在各大高校遍地开花,学生报考的火爆程度也将毫不逊色于公务员报考。
但我们需要追问的是,究竟有没有必要在大学设置“拆迁专业”?设置“拆迁专业”是因为拆迁过于复杂?拨开拆迁的迷雾,其实拆迁问题原本不复杂。拆迁问题的本质是经济问题,它的核心问题是房屋补偿问题。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关系首先是民事法律关系。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民事协议的签订,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和等价有偿的原则。可见拆迁问题的核心是平等协商。只要秉着公平、合理这一原则,拆迁也就不成其为难事,“血拆”、“强拆”也就不会出现。
然而遗憾的是,在“搞地皮”的gdp政绩观的利益驱使下,地方政府必然大肆卖地捞钱。拆迁问题很多时候成为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合谋算计被拆迁人的游戏,老百姓只能是“推土机经济”下的受害者。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黄专家所谓的在大学设置的“拆迁专业”,不仅难以打破目前这种严重不平等的拆迁格局,而且在我看来,这种专业无异于另一种版本的“城管秘笈”——黄专家认为目前拆迁中出现问题的原因是杂牌军们“没有经验、不专业、沟通方法不对”,设置“拆迁专业”培养一批“懂法律”的拆迁正规军,将使得拆迁变得“文明一点、有道理一点”。“文明”“有道理”这类“优雅”的词语,却让人不寒而栗:正如前几年北京所出过的轰动一时的“城管秘笈”那样,其目的可能是教导拆迁人员在对抗“钉子户”时怎样不落下把柄。(云南信息报/钟飞兴)
设拆迁专业就能减免拆迁矛盾?
通过设置拆迁专业,实现对拆迁工作的正确领导,这样的学术思路确给人一种前景可期的美妙幻觉。不过,一般情况下,一个新专业学科的设置,往往意味着这门学科的知识庞杂而精深,非专业化而不足以领会,拆迁工作果真具备如此特征?众所周知的倒是,拆迁工作能否和谐推进,真正的根子在于相关法律法规能否发挥正确的调整功能,在于拆迁工作能否被正确领导。
首先是法的问题。虽然近年因拆迁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但我国至今并没有一部“人大版”的完整的拆迁法律,现行的拆迁依据是2001年11月1日以国务院令下发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针对近年来集中爆发的“暴力拆迁”导致的“暴力抗拆”事件,不少社会人士建议废止或修改《拆迁条例》相关条款,特别是“强拆”。然而,《拆迁条例》在征集修改意见时,遭遇重重阻力。实际上,只要看看去年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2.7万亿元这个创下历史新高的天文数据,就不难明白阻力背后的重要内涵。
其次是拆迁工作的正确领导问题。可以肯定的是,在那些“暴力拆迁”事件中,纵然也有不懂法的“非专业化”拆迁现象,更有公权亲自挂帅的张扬身影。当一些地方执迷于利益,又怎能奢望其会正确领导拆迁工作呢?
从实践来看,当前的拆迁工作极不专业,更不规范。不可否认,推进拆迁工作的专业性确有必要,但要在宏观层面改变拆迁工作乱象,必须借助完善的立法,且法律必须照顾到被拆迁人的利益诉求。倘若法律不足以充分伸张被拆迁人的权益,倘若一些地方不能走出靠拆迁促发展的利益迷局,在大学设置所谓的拆迁专业想必依旧徒劳。(大众日报/几又)
大学不可以设置拆迁专业
黄嘉杰有十年“拆龄”,他一直参与一线拆迁,“拆过的房子有一两千多户”,按“没有拆迁就没有新中国”的理论,此人算得上“建国劳模”。我推想,他提议的底气,大概出于拆得多、出事少,也没出大事,感觉是个实践经验丰富的拆迁专家了,有些经验、理论值得推广。
“拆迁专业”面向的市场,是“政府市场”、独家垄断的市场。拆迁维系着官方和官员的根本利益,而如今拆迁成了政府第一难。由此可见,大学设置拆迁专业,“市场前景”广阔;这种专业毕业的学生,即便成不了各地争抢的香饽饽,其就业机会或强过许多专业的毕业生。
“拆迁所产生的维稳成本巨大,花费在维稳上的钱完全可以打造一个拆迁专业”。黄嘉杰以无需巨大维稳成本为由提此建议。只要有市场、有回报、有准入批准,在“教育产业化”的今天,这个专业的资金投入不足为虑。
再粗略审视一下我国现有的“拆迁专业水平”和师资力量。应该说,我们在这方面的专业水平全球最高,实战经验无人能比。这里,和科学技术创新能力低、创新成果寥寥无几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我们在拆迁领域的创造发明最多,队伍强大、人才济济到举世无双。因此,设立该专业的条件完全具备,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大学专业或职业教育项目的拆迁专业,理应在我国诞生。除了我们,别国也不够开创的资格。
市场、资金、师资和学研环境都很给力,通过权力审批,这个拆迁专业就能火起来。这个,可以有?
不可以。“拆迁”是个臭街的字眼,让人联想到诸多曾经的丑恶、暴力与黑暗,就是赞成培养拆迁人才的官员和学者,也深知这一点,他们万不会认同“拆迁专业”的牌子。那么,换个名字可以吗?也不可以。
建议人认为目前拆迁中出现问题的原因是“他们没有经验、不专业、沟通方法不对”,所以该有拆迁专业。这个看法,对不住他十年拆迁的阅历。而他的另一个和前者自相矛盾的说法是对的:“拆迁之所以出现问题,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不公平”。
拆迁之所以不公平,主要是由于官商结成利益同盟,相互勾结牟取“拆迁差价”,是官员经济利益和土地财政、土地政绩等重要利益驱动的结果。解决这种不公平的问题,靠的是透明的民主法治规则、独立与公正的法庭,需要在政治、政策和吏治方面遏制腐败、回归人性。这不是技术问题,不是某项专业水平的问题。拆迁专业的学生,怎么可能解决这里的不公平呢?
官商夺命在先,于是拆迁中多发抗命、拼命。土地和房产本是老百姓的命根子,现在官商也把老百姓的命根子当成自己的命根子。这样,冲突就成了“两个命根子”的较量,其“战况”势必惨烈而持久。官员只要不把老百姓的命根子当自己的命根子,就可以令战火平息,休战的主动权全都掌握在权力手上,如果官员和学者热衷于培养拆迁人员,我们只好做出一个判断:他们没有与老百姓和谈的打算,并且还要培育兵源、强化这场对全民的不义之战。
拆迁专业的学生只提供技术服务,无论拆迁多么不公、不义,都要为拆迁出阵,对被拆迁方施展所学本领。如此,拆迁专业的社会功能,即为虎作伥。
拆迁专业增加不了“拆迁文明”。拆迁的学问和技术,是无师自通的,拆迁获利者都可以自学成才。对他们来说,学习、钻研的动力非常强劲。在利益驱动下,什么“正当理由”都能找出来,什么办法都能想出来,任何可利用的势力都能调动起来。夺命强拆,就是他们在使尽所有软办法之后所找到的最高级的“专业技术”。与拆迁活动利益无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无法和他们竞赛学习精神和实用能力,你文明拆迁、人性化行政了,你这人才就没人稀罕了,没准还对你“除之为快”呢。
存在拆迁普遍不公的大环境、大前提,拆迁专业教文明课程没用,教“文明忽悠技术”也没用。任你舌绽莲花、妆猪充象,也改变不了被拆迁户主对自身命根子的珍重与估价。要开课,实用的恐怕也就是《厚黑学》、《超限战》、《爆破术》、《格斗术》等等此类。
教育和教学,都得教人为善,其首要准则、最低要求是“不作恶”,尤其是不助恶政作恶。是故,即便贪腐、拍马技术为国人所重,但阳光下的教育科目并不包括贪腐和拍马专业。和贪腐专业并肩而进的拆迁专业,而今其高超早已超出本社会的承受能力,万不该再提升水平,而是到了必须大幅度降低水平的时候了。(南方网/黎明)
设置拆迁专业?书生之见也!
黄嘉杰此前在当地某镇规划所当了10年所长。对于自己这10年的工作,用黄自己的话说,“没规划什么,就是拆迁”,参与“拆过的房子有一两千多户” 。按照他的设想,拆迁专业的学生主要学习国土法、规划法、政治思想、心理学、谈判学以及建筑学等方面的知识。学生毕业后可充实到涉及拆迁的国土局、规划等部门工作,打造一支精干、规范的队伍,正确指导房屋拆迁,以减少拆迁所造成的矛盾,以及为此付出的维稳成本。
按说,这位在拆迁一线摸爬滚打了十个年头的基层官员,对拆迁纠纷的起因早已洞若观火,为何会郑重其事地建议大学设置拆迁专业呢?我看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他太过书生气,以为有了“拆迁学”,便可消弭当下拆迁中的暴力与血腥;要么是他至今仍不谙某种官商之道。
现实中,官员大多学历不低,即使没有法学学历背景,国土法也好,规划法也罢,肯定没有人看不懂法规。至于,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野蛮拆迁的相关政令,措辞干脆,规定明确,更不存在任何被误读的可能。然而,这都无法阻挡其中有人肆意侵害百姓利益的步伐。所以如此,一者拆迁关乎当地的gdp,关乎某些官员政绩;二来拆迁、征地中的猫腻甚多,是权力寻租的“黄金领域”,某些为官之人与房地产开发商早已暗中利益输送。因此,无论是拆迁户如何以死相拼,总有人会装聋作哑,或者不以为然。在这种境况下,就是派一个班的拆迁专业硕士生赶赴现场,恐怕也不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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