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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的资格审核已经开始。对于取得“三侨生”证明的考生,在高考总分基础上加15分投档。
2011年广东省“三侨生”证明书的办理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至2011年3月15日,逾期不再办理。考生本人凡在“三侨生”范围之内,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内携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考生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市的侨务办公室(外事侨务局),均有资格办理“三侨生”证明书。
“三侨生”是指考生是归侨青年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全省报考普通高校“三侨生”名单将于4月30日前报送省招生办公室,并同时登在广东侨网(http://gocn.southcn.com )上供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