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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有不良生活习惯及高消费者应排除在外
反方:把“有无电脑”作为申请条件有点苛刻
本报武汉12月17日电 (记者张志峰)12月15日,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200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开始评选,学校首次明确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无电脑、高档手机、名牌服饰等高档消费品”,否则不能申请奖助学金。
学校今年有252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1510个国家助学金名额,前者用于奖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后者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学校根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出台《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其中规定,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无电脑、高档手机、名牌服饰等高档消费品,无吸烟、酗酒、网络成瘾、铺张浪费等不良行为,否则不能申请。
今年11月,湖北省教育厅曾就此发出通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要综合考虑其在校日常消费情况,以及节俭状况,对于因高消费、购买奢侈品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不得认定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该校的一些“硬杠杠”也引发热议。有的师生认为,奖助学金的帮扶对象是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具有不良生活习惯以及高消费者应排除在外。但也有师生认为,电脑越来越普及,甚至成为大学生学习生活的必需品,把“有无电脑”作为申请奖学金的条件有点苛刻。该校商学院大四学生小胡家在农村,他大二时买了电脑,因此失去评定资格,他说:这一条规定会将很多贫困生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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