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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郝 娜)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高校在校生等5类人员不能报考2010年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人士介绍,这五类人员包括: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北京市集体户口的学生也不得报考,但下列2种情况可在限定范围内报考:体育类中专校的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名参加体育类单独招生,不能参加其他类型的考试和招生;艺术类中专校的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全国统一招生艺术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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