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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企业使用注册商标亟待重视

2012-04-26 10:43 来源:易信使 收藏 举报
  规范企业使用注册商标亟待重视

  文章作者:吴荣满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我国《商标法》对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如何使用,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在开展商标执法监管过程中,笔者发现一部分企业在商标使用和管理中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是有些企业在使用被许可注册商标时,没有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如浙江省台州市工商局黄岩分局在查处当事人屠某案件时,发现当事人持有与香港某服饰有限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被允许使用在第25类服装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而该商标系浙江温州一家企业许可香港公司使用的。经过香港公司转了三四次的再许可使用,才许可到当事人屠某手中。屠某在其生产的服装外包装上标注“商标持有人香港某服饰有限公司”字样及注册商标,未标明当事人自己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还有的以自己个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允许外地企业使用,再由外地企业许可其在当地开办的企业使用该商标,转了一圈又回到原地,商标持有人却变成外地的企业。

  二是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事项没有办理变更申请。有些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了,注册商标上却还是原来的注册人名义、地址。如浙江省台州市工商局黄岩分局在接受外地企业投诉时,发现投诉人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人并不一致,原来是企业改制变更了投资人和企业名称,但注册商标没有申请变更。还有一家茶叶生产企业在申报绿色认证时,发现自己的企业名称已变更了,而注册商标证上没有变更,不能顺利办理相关认证手续。

  三是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我国对注册商标的使用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的图样,改变其注册商标标志,需要重新提出申请。有些企业在商标申请注册时用A 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出于种种原因,自行整体或部分改变注册商标的图案、文字。而对注册商标作局部或较轻微的改动,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是违反规定的;对注册商标的主体部分(包括文字和图形)进行大的或根本性的改变,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有可能构成冒充注册商标;对注册商标的主体部分进行大的或根本性的改变,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会构成商标侵权。如有一企业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A图案商标,在使用中加汉字文字商标,形成文字和图案的商标,因汉字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构成商标侵权。

  四是冒充注册商标。一些企业在取得商标申请受理书但还没核准注册时,就直接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注册商标标记;还有些企业取得注册商标证书后,在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以外使用该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笔者刚刚办理一起冒充注册商标案件,当事人企业在其主产品上没有申请注册商标,而使用了注册商标,在其厂不生产的类似的商品上却有注册商标证书。

  上述情况都违反了我国《商标法》的规定,都构成商标使用违法行为,要受到行政处罚或撤销注册商标的处理。这些情况,有些是由于注册商标所有权人和使用人缺乏商标法律知识而导致的,需要工商部门积极引导企业增强法律法规意识,利用企业年检、市场巡查、上门走访,或通过举办培训班、宣传活动等手段,广泛深入地向企业宣传商标使用知识,引导企业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加强分类指导和规范,对违反《商标法》规定的,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规范企业使用注册商标亟待重视

  文章作者:吴荣满

  浏览人数:17 录入时间:2006-12-4 22:56:2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2006/12/04)

  我国《商标法》对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如何使用,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在开展商标执法监管过程中,笔者发现一部分企业在商标使用和管理中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是有些企业在使用被许可注册商标时,没有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如浙江省台州市工商局黄岩分局在查处当事人屠某案件时,发现当事人持有与香港某服饰有限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被允许使用在第25类服装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而该商标系浙江温州一家企业许可香港公司使用的。经过香港公司转了三四次的再许可使用,才许可到当事人屠某手中。屠某在其生产的服装外包装上标注“商标持有人香港某服饰有限公司”字样及注册商标,未标明当事人自己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还有的以自己个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允许外地企业使用,再由外地企业许可其在当地开办的企业使用该商标,转了一圈又回到原地,商标持有人却变成外地的企业。

  二是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事项没有办理变更申请。有些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了,注册商标上却还是原来的注册人名义、地址。如浙江省台州市工商局黄岩分局在接受外地企业投诉时,发现投诉人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人并不一致,原来是企业改制变更了投资人和企业名称,但注册商标没有申请变更。还有一家茶叶生产企业在申报绿色认证时,发现自己的企业名称已变更了,而注册商标证上没有变更,不能顺利办理相关认证手续。

  三是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我国对注册商标的使用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的图样,改变其注册商标标志,需要重新提出申请。有些企业在商标申请注册时用A 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出于种种原因,自行整体或部分改变注册商标的图案、文字。而对注册商标作局部或较轻微的改动,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是违反规定的;对注册商标的主体部分(包括文字和图形)进行大的或根本性的改变,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有可能构成冒充注册商标;对注册商标的主体部分进行大的或根本性的改变,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会构成商标侵权。如有一企业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A图案商标,在使用中加汉字文字商标,形成文字和图案的商标,因汉字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构成商标侵权。

  四是冒充注册商标。一些企业在取得商标申请受理书但还没核准注册时,就直接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注册商标标记;还有些企业取得注册商标证书后,在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以外使用该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笔者刚刚办理一起冒充注册商标案件,当事人企业在其主产品上没有申请注册商标,而使用了注册商标,在其厂不生产的类似的商品上却有注册商标证书。

  上述情况都违反了我国《商标法》的规定,都构成商标使用违法行为,要受到行政处罚或撤销注册商标的处理。这些情况,有些是由于注册商标所有权人和使用人缺乏商标法律知识而导致的,需要工商部门积极引导企业增强法律法规意识,利用企业年检、市场巡查、上门走访,或通过举办培训班、宣传活动等手段,广泛深入地向企业宣传商标使用知识,引导企业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加强分类指导和规范,对违反《商标法》规定的,依法作出相应处理。